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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,寧波市天一公證處的工作人員陳越說,自己與馬保峰公證員做了一起特殊的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公證,債權人與債務人竟然是一對育有一兒一女的夫妻。

什么情況????!

原來這涉及的是一樁“假離婚”,當事人當初不是為了買房,而是為了生二胎!

薛心(化名)跟著周強(化名)一同走進寧波市天一公證處,申請辦理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公證。

薛心說:“我向他借了150萬元錢,用我在鄞州的一套房子作抵押,你們幫我公證下!”

公證員按慣例詢問薛女士的婚姻狀況。“我已經(jīng)離婚了。”薛心說。

公證員翻開離婚證時愣住了,離婚證上男方的照片,正是周強。

男子竟讓老婆跟同事結婚!還給了200萬幫她買房 結局懵了

周強在公證員的詢問下泣不成聲:“我們本來是假離婚的,結果卻弄成真離婚了!

公證員詢問得知,兩人都是土生土長的寧波人,薛心2009年懷上二寶,但不符合當時的計劃生育政策,周強想了個主意——自己和薛心先離婚,然后讓薛心和自己同事假結婚;生完孩子后薛心和這名同事離婚,再和自己復婚。

事情進行得很順利,兩人離婚時簽署了一份離婚協(xié)議,財產各半,女兒撫養(yǎng)權歸薛心。

男子竟讓老婆跟同事結婚!還給了200萬幫她買房 結局懵了

2010年薛心生下二寶,順利辦好出生醫(yī)學證明,并和周強同事離婚,薛心和周強同事的這段“婚姻”僅持續(xù)3個月。

“薛心坐月子時,我拿了父母200萬元的老房拆遷款和全部積蓄,全款打給薛心買了套280萬元的房子。當時她還在坐月子,不方便辦復婚手續(xù),我想著本來就是假離婚的,所以房子就寫了她一個人的名字。”

房產證辦下來了,孩子也一天天長大,薛心卻一再拒絕周強的復婚請求,態(tài)度也越來越堅決。

男子竟讓老婆跟同事結婚!還給了200萬幫她買房 結局懵了

我的全部積蓄都給了她,買的房又在她名下,兩個孩子的撫養(yǎng)權也全部歸她……我是老婆沒了錢沒了孩子沒了房子也沒了……”周強哭著說。

周強幾次找薛心溝通要求拿回房子的所有權,均遭到了拒絕。協(xié)商再三,周強提出了個法子:“我們去做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公證,280萬元的房款,130萬元我送給你和孩子,另外150萬元借給你的,你把房子抵押給我……”最后薛心同意了!

男子竟讓老婆跟同事結婚!還給了200萬幫她買房 結局懵了

當公證員問利息與合同期限如何約定時,周強一再搖頭:“我不要利息,借款期限8年,那時孩子也快長大成年了,如果薛心還錢,我會把錢給孩子;薛心要是不還錢,我就會憑公證書采取法律手段,來保障孩子的權益。我這樣做,一是希望孩子長大了,能知道我這個父親是愛他們的,給過他們一些保障。另一個是希望薛心不要擅自賣了這套房子,辦理完公證我們會去辦理他項權證,這樣她就不能擅自處理房子了。

最后兩人簽署了房產抵押借款合同,公證員做好公證后,兩人匆匆離開。

法律上沒有假離婚

“‘假離婚’是市民口頭的通俗叫法。事實上,法律上并無假離婚一說,凡是出于自愿并辦完合法手續(xù)的都是真離婚,從法律要件上夫妻雙方履行了正常的離婚手續(xù),就是真離婚。”

公證人員說,經(jīng)常碰到一些市民為了規(guī)避法律法規(guī)而離婚,比如為了買房、超生或者逃避債務轉移財產等,但結果卻弄巧成拙。

夫妻間的“假離婚”,卻是法律上的“真單身”,相互忠誠與撫養(yǎng)的義務也隨之消失,一紙離婚協(xié)議書分割財產,約定子女撫養(yǎng)權,領取離婚證后,彼此間就不再收到法律的約束與保護。

公證處提醒市民,法律上沒有“假離婚”,切勿為了規(guī)避法律法規(guī)而離婚,許多人因此而悔不當初。一旦弄假成真,就可能面臨人財兩空無處訴的風險。因此,面對離婚協(xié)議需謹慎,有關財產分割、子女撫養(yǎng)等問題不可馬虎。

責任編輯:林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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